1、教育完全免费。
中华民国成立后,孙中山立即强调在中国实行免费义务教育。1912年,中华民国教育部明确规定:“初小、师范、高等师范免收学费。”免费上师范就成了当时很多家境贫穷的学生接受教育的唯一途径,毛泽东就是在湖南师范学校毕业的。1946年国民政府制定了《教育宪法》,定位准确,要求明细,兹列举几条:“教育文化应发展国民之民族精神、自治精神、国民道德、健全体格、科学及生活智能。”“国家应注重各地区教育之均衡发展,并推行教育,以提高一般国民之文化水平。”等等。
2、教育经费。
《教育宪法》规定:“边远及贫瘠地区之教育文化经费,由国库补助之。其重要之教育文化事业,得由中央办理或补助之。”“教育、科学、文化之经费,在中央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15%,在省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25%,在市、县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35%,其依法设置之教育文化基金及产业,应予保障。“业内人士可以对照60年前的这个标准算今天的账,看看有没有差距。
3、教师薪水。
1927年公布的《大学教员资格条例》规定,大学教员的月薪,教授为600元-400元,副教授400元-260元,讲师260元-160 元,助教160元-100元。教授最高月薪600元,与国民政府部长基本持平。在20世纪30年代初,大中小学教师的平均月薪分别为220元、120 元、30元;而同期上海一般工人的月薪约为15元。20世纪40年代的《教育宪法》规定:“国家应保障教育、科学、艺术工作者之生活,并依国民经济之进展,随时提高其待遇。”资料显示,当时普通警察一个月2块银洋,县长一个月20块银洋,而国小老师一个月可以拿到40块银洋,民国时期小学教师的地位和待遇要远远超过县长。民国时期对教师待遇的重视和投入让今人望尘莫及,汗颜不已。
4、多样化的教育格局。
当时的中国是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并存,形成了一个参差多态而又富有弹性的“差序格局”。南开中学就是私立学校。私立学校跟公立学校比起来有灵活自由的优点,当时的文化环境足以让私立学校生存并且发展,上对于私立学校也没有偏见,这一方面得益于其时的文化生态,同时也得益于民国教育家的胸襟。
5、不惜代价办教育。
抗战前全国有4亿人,当时的西部只有1.8亿人,抗战爆发后大后方涌入了5千万人口,而当时西部的国民生产总值不到全国的30%,民生工业只占5%,却要养活50%以上的人口。在抗战最艰难的时刻,当时的国民政府却真正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!据著名学者何兆武所述:在西南联大上学时,大学生不仅免学杂费,而且还免每天的午餐费,如果学生上学仍然有困难还可以申请助学救济金,且助学救济金在大学毕业后可以不还。同时,抗战客观上为我国的西部教育带来了发展的契机,使西部诸省在基础教育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。国民政府教育部于1937年底开始在四川、河南、贵州、陕西、湖南、甘肃、江西、安徽等地先后成立了22所国立中学及3所国立华侨中学,先后培养教育了10万“战区流亡学生”。